永太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11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7-1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8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四楼会议
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3月28日通过传
真和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项玉燕女士主持了本
次会议。经举手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了保证公司后续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定 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未分配的
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
票。
4、审议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年度报告审核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的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
制的状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8、《关于回购注销 201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鉴于公司 2016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公司
《201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回购注销未达到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70.9160 万股,回购价格为 2.11 元/股。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于回购注销 201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