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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7-04-11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7-19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8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议案》,由于公司 201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拟对 201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 370.9160 万股,回购价格为 2.11 元/股。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819,003,587 股 变 更 为
815,294,427 股。本次涉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已经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注销 201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议案》《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