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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18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7-2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4 月 17 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通过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
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经通讯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第一季度
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公司董事罗建荣、陈丽洁、金逸中、邵鸿鸣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
避该议案的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此事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及《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详
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董事罗建荣、陈丽洁、金逸中、邵鸿鸣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
避该议案的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
意见。《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如下相
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5、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
  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死亡的
  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公司董事罗建荣、陈丽洁、金逸中、邵鸿鸣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
  避该议案的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条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 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于2007年7月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 2007年7月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商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营业执照号331000000000876。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9525000X。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7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