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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18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7-2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17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三楼会
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13日通过
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项玉燕女士主持
了本次会议。经举手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一季度报告正
文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其 摘 要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
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
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