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关于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7-04-18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7-2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临时提案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16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21),审议 2016 年年度报告和拟减持富祥股份
股票等议案,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4 月 26 日,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5 日(星期五)14:30。
   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莺妹女士(持
有本公司 19,035.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23.24%)《关于增加 2016 年年度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申请公司在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四项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
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莺妹女士持有本
公司 3%以上的股份,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
同意将上述四项临时提案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11-14 项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5月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
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4日15:00至2017年
5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 1 号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1、议案 3-10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1-14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5、议案 10 已经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1 和议案 12 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7 年 4 月 11 日和 4 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 7、议案 11-14 为特别决议,均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4、7、10-13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

    议案 11-13 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中进行述职。

    四、提案编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统一表决         √
  1.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7.00      《关于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
  9.00                                                         √
                          公司股票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10.00                                                         √
                              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11.00                                                          √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12.00                                                          √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
 13.00                                                          √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五、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27 日—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 1 号浙江永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311 室。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戴涛、王英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关于增加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4 日下午 3:00,结束时
间为 2017 年 5 月 5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
        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统一表决            √

1.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7.00      《关于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8.00                                                         √
                               案》
         《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
9.00                                                         √
                     限公司股票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10.00                                                        √
                         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1.00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12.00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
13.00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
     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
     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