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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17-04-1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永太科技”或“公司”)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7年5月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
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
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毛美英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
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
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
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公
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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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司证券代码:002326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莺妹

       公司董事会秘书:戴涛

       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1号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联系传真:0576-85588006

       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 yongtaitech.com

       公司网址:www.yongtaitech.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共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7年4月17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
案暨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信息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基本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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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美英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
临海长途客运公司计财科副科长,浙江台州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办
会计、计财部副经理,台州市台金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处处长。现在台州市
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从事财务工作。毛美英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在本公司任职独立董事,目前还担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永太科技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
且对《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7年4月2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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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内容详见附件)。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
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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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件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邮编:317016;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
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
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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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毛美英
                                                        2017年4月18日




                                  6
附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
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
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
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毛美英女士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投票指示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议案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议案 2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
议案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三者中只能
选其一,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委
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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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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