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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2017-05-13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7- 3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太科技”)于近日收
到台州仲裁委员会部分裁决书(2017)台仲部裁字第 73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收到台州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2017】台裁字第
73号)通知,台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公司提交的以深圳市美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美赛达”)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附件。《关于仲裁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3)详见2017年1月2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裁决书,台州仲裁委员会先行对申请人的第一项仲裁请
求做出部分裁决,对公司的第一项仲裁请求予以支持,部分裁决如下:

    1、确认被申请人美赛达股东会于 2016 年 2 月 14 日作出的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审议变更增资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有效,申请
人永太科技对被申请人美赛达最终增资为 10,500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2,552.8673 万元,其余 7,947.1327 万元进入资本公积。

    2、被申请人美赛达于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依照第一项裁决
内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部分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仲裁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仲裁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风险。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仲裁事项

    除上述仲裁事项外,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台州仲裁委员部分裁决书(2017)台仲部裁字第 73 号)》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