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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24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7-4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23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三楼
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6月19日通
过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项玉燕女士主持
了本次会议。经举手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
量的的议案》

    鉴于激励对象中 2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1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及授予股
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735.20 万股调整为 708.20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434 人调整为 398 人。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
为:本次调整因激励对象离职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拟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且
均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未超出股东大会批准的激
励对象范畴。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详见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
行核实后,认为:公司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所有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定为
2017年6月23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9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08.20
万股。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