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06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规定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并规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
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针对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2017年度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按《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
规定执行,规范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
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
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