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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8-03-06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5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
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议案》,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
原激励对象任雪娇、阮世正、阮亨科、蒋欢欢、杜萍、程子翔、谢红霞、邹仕安、
李年堂、戴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6.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拟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 276.76 万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93.06 万股,回购价格为
7.94 元/股。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822,376,427 股 变 更 为
819,445,827 股。本次涉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已经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实施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