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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0-3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浙江永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永太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永太科技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66 号文核准,通过非公开
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557,029 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11,599,997.32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072,557.03 元,实际募集资金
593,527,440.29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对
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610464
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永太药业制剂国际化发展能力建
设项目”、“年产 1500 吨平板显示彩色滤光膜材料(CF)产业化项目”以及“补
充流动资金”。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长江保荐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 2016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全资子公司
浙江永太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同
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1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公司、子公司与开户银行
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永
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6-94)。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节余
                                     计划投资     实际投入     使用
           计划投资项目                                                  金额(含利息
                                       总额         总额       比例
                                                                         收入净额)
永太药业制剂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项目    38,026.29    35,583.95   93.58%        3,001.93
年产 1500 吨平板显示彩色滤光膜材料
                                      16,000.00    13,888.80   86.81%        2,755.17
(CF)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326.45     5,326.45   100.00%             0.00
                合计                  59,352.74    54,799.20   92.33%        5,757.10

    以上节余金额包含截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的差额)1,203.55 万元。

    三、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永太药业制剂国际化发展
能力建设项目”和“年产 1500 吨平板显示彩色滤光膜材料(CF)产业化项目”
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公司决定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5,757.1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四、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将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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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永太科技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永太科技本次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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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君光               王海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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