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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05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1 月 3 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三楼
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通过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项玉
燕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经举手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主要是基于资本市场诸
多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而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实质性影响。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8 年度的
审计机构。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