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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光亮)2019-04-29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
况,积极出席公司2018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2018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参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4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人均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及2次股东大会。

    2018年,本人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14次董事会会议并表决相关议案,其中现
场出席1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13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
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2018年度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8年1月19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8年2月27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7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8年3月5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7年度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对子(孙)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关于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8年5月3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8年5月10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8年8月24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说明、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8年10月30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非公开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18年11月3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九)2018年12月7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18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续聘2018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8 年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重大担保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
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
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
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为
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
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我应该起的
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杨光亮
                                                日期: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