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关于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19-04-29
关于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 关于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1-2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关于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403 号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编制的《关于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佛山手心制
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127 号)的规定,真
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使
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浙江手心制药有
限公司、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关于浙江手心制药有限
公司、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专项审核报告 第 1 页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
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标的
公司业绩承诺期间承诺的实现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
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建新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小金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丹
中国上海 二 O 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关于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浙江永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浙江永太”)编制了《关于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佛
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浙江永太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 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永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医化产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71 号)核准,
公司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手心”)100%股权、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手心”)90%的股权,本
次交易公司共支付对价为 70,000 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 30,000 万元,其余对
价以股份方式支付。
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购买浙江手心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公司持有浙江
手心 100%股权。
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购买佛山手心 90%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公司已持
有佛山手心 90%的股权。
2016 年 12 月 1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新增注册资本以及实收资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957 号”
《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19 日止,永太科技已收到中国
医化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502,306.00 元,中国医化以其持有的浙江手心股
权出资,浙江手心已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办妥相关股权转让变更手续。
2017 年 1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
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受理永太科
技向中国医化发行 20,502,306 股人民币普通股普通 A 股股份的登记申请。2017 年 1
月 20 日,上述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全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 利润承诺及完成情况
(一) 利润承诺及补偿约定
浙江永太与中国医化、香港手心、范伟荣和胡沛兴等补偿义务人签署了《浙江永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医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手心香港制药有限公司、范
伟荣、胡沛兴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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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补偿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医化和香港手心共同承诺浙江手心和佛山手心(佛
山手心按照 90%计算,下同)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承诺盈利数合计不低
于人民币 22,480 万元,2018 年度结束时,如浙江手心和佛山手心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实际盈利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盈利数的,则中国医化应根据《盈利补偿协
议》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范伟荣、胡沛兴对中国医化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二) 2016-2018 年度浙江手心、佛山手心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审计,浙江手心、佛山手心 2016-2018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 已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
浙江手心扣除非
益后的三年累计净利 佛山手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三年累计净利
期间 经常性损益后净 完成率
润数额(其中佛山手心 损益后净利润实现数 润数额(其中佛山手心
利润实现数
按照 90%计算) 按照 90%计算)
2016 年度 4,699.84 2,295.17
2017 年度 22,480.00 6,552.10 2,337.79 24,611.91 109.48%
2018 年度 7,528.84 1,846.08
合计 22,480.00 18,780.77 6,479.04 24,611.91 109.48%
综上,浙江手心、佛山手心 2016-2018 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4,611.91 万元,超过 22,480.00 万元的承诺业绩,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完成。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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