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永太科技 股票代码 00232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江山 王英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 办公地址 大道 1 号 大道 1 号 电话 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电子信箱 jiangshan.zhang@yongtaitech.com zhengquan@yongtaitech.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具有完整垂直一体化产业链的含氟医药、农药与新能源材料制造商,且在含氟芳香类中间体方面产能全球领先, 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定制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业务。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按照终端应用领域分为三类,包括医药类、农药类、锂电及其他材料类。公司拥有全球领先的含氟芳香精 细化学品先进制造技术与产能,在该领域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公司的含氟芳香精细化学品系列品种十分丰富,可以应用于下 游医药、农药、新能源与电子材料等不同的终端市场领域,为全球各大原研巨头供应多元化的核心起始物料。其中:医药类 产品涵盖心血管、糖尿病、中枢精神、抗感染、抗病毒等领域的关键含氟中间体、医药原料药和制剂;农药类产品主要有含 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氟类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中间体,以及农药原药和制剂;锂电及其他材料类产品主要有锂电池材料(六氟磷酸锂、双氟 磺酰亚胺锂等)、含氟液晶中间体等。 (三)行业发展状况 我国氟化工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上游以萤石为主的原材料不仅储量丰富,分布广泛, 而且在勘测开采上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专业人才和成熟技术;下游的氟精细化工产品也因为医药、农药、染料、新材料、电 子化学品等行业的发展,有力促进了含氟产品的技术研发和进步,行业生产装备水平和管理也日益提升,这些为氟精细化工 行业的进一步细化和进步奠定产业链基础。 近年来,随着氟精细化工产品新品开发及应用领域不断扩大,除含氟医药、农药、染料、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外,还 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运输、农业、电气电子工业、航天技术及原子能等重要领域,其对于促进下游产业的升级具有十分重 要的作用,因此产品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市场较为稳定,在经济下行趋势下仍具有一定的抗周期性,也是国家政策鼓励与 扶持的行业之一,未来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3,450,306,550.22 3,429,842,432.04 0.60% 3,295,273,792.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003,653.20 271,699,332.66 -55.83% 441,660,04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199,991.16 165,061,336.97 -95.64% 140,980,765.1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5,147,877.04 382,071,954.08 -9.66% 719,671,411.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1 -54.84% 0.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1 -54.84% 0.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7% 8.76% 下降 5.09 个百分点 15.55%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7,745,391,227.14 6,866,369,855.46 12.80% 6,648,302,17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46,175,453.74 3,196,175,834.72 4.69% 3,008,215,708.40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07,591,429.39 1,079,118,763.97 888,026,581.27 975,569,775.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196,933.52 151,870,419.43 16,126,057.89 -107,189,757.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874,116.96 120,925,524.53 26,561,420.05 -129,412,836.4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01,861.33 3,660,258.14 241,979,383.36 78,506,374.2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各季度业绩波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发生波动,主要受 2020 年新冠疫情、安全环 保改造升级以及期末计提部分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其中: 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 2020 年第一季度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部分订单延后交付,导致公司第一季 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 31.19%、124.50%; 第二季度: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积极采取多种复工复产举措并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而在第二季度实现销售收入 107,911.88 万元,同比增长 14.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092.55 万元,同比增长 26.75%; 第三季度:公司临海生产基地根据 2019 年四季度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成果,选择在夏季高温天气期间适当降低产量,对 部分车间、设备进行为期约 1 个月的改造、改建升级,因此产能利用率暂时降低,销售收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导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为 2,656.14 万元; 第四季度: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0 年度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商誉、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0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第四季度的信用减值损失 4,102.10 万元、资产减值损失 17,381.54 万元,导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发生亏损。其中资产 减值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海南鑫辉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许可证到期无法延续,正在办理注销手续,预计于 2021 年底前完成注销,基于谨慎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1,524.87 万元,对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为 80,674,076.00 元;另外,计提江苏苏滨的商誉减值准备 3,404.37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报告期内,除了上述因素外,公司各季度发生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7,007.11 万元、3,094.49 万元、-1,043.54 万元、2,222.31 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了影响。其中受公司持有的富祥药业股票的股价波动影响,以及各季度汇率变动 对外汇远期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影响,公司各季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发生变动,各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 为 7,590.30 万元、3,168.75 万元、-2,534.43 万元、-6,302.25 万元。另外,由于江苏苏滨未完成承诺业绩,永诚苏禾应承担的 业绩补偿金额合计为 5,537.75 万元,计入报告期内投资收益。 综上原因,公司 2020 年各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生波动,分别为 5,919.69 万元、15,187.04 万元、1,612.61 万元、-10,718.98 万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股 日前一个月末 决权恢复的 88,777 81,497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优先股股东 优先股股东总数 数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莺妹 境内自然人 17.78% 155,850,400 120,862,800 质押 112,502,400 何人宝 境内自然人 12.71% 111,400,000 83,550,000 质押 73,145,099 中国医化产业发 境外法人 1.83% 16,059,270 0 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永太控股有 境内非国有法 1.47% 12,887,500 0 限公司 人 金莺 境内自然人 1.42% 12,439,612 0 香港中央结算有 境外法人 1.06% 9,312,525 0 限公司 曾鸿斌 境内自然人 0.96% 8,393,850 0 深圳市纵贯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0.68% 5,930,000 0 纵贯日升私募证 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券投资基金 安洪刚 境内自然人 0.67% 5,837,200 0 郑小菊 境内自然人 0.49% 4,289,334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何人宝先生与王莺妹女士是夫妻关系,两人持有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除 说明 此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余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10,950,000 股;金莺通过投资者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11,996,000 股;安洪刚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5,837,200 股; (如有) 郑小菊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4,269,516 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45,030.66万元,同比增长0.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00.37万元,同比下降 55.83%。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1、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出口运费、保险相应增加,使得 经营费用增长,同时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环保整治提升工作及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综合毛 利率下降;2、公司对2020年度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对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25,608,127.50元;3、公司2020年度汇兑损失约3,710.83万元, 导致财务费用增加较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 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 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将与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 合同负债 60,127,059.67 18,884,763.63 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相关的预收款项 其他流动负债 3,537,307.59 1,075,216.82 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预收款项 63,664,367.26 19,959,980.45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合同负债 50,380,051.87 7,902,435.69 其他流动负债 2,412,187.19 468,354.46 预收款项 52,792,239.06 8,370,790.15 对 2020 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成本 48,936,834.68 11,928,329.75 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销售费用 -48,936,834.68 -11,928,329.75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 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 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 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3 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 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 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 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调整数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预收账款 63,664,367.26 -63,664,367.26 -63,664,367.26 其他流动负债 3,537,307.59 3,537,307.59 3,537,307.59 合同负债 60,127,059.67 60,127,059.67 60,127,059.6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调整数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预收账款 19,959,980.45 -19,959,980.45 -19,959,980.45 其他流动负债 1,075,216.82 1,075,216.82 1,075,216.82 合同负债 18,884,763.63 18,884,763.63 18,884,763.63 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滨海永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莺妹 2021 年 4 月 2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