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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7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
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
16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章正秋先生
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未分配的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 2020 年年度报告审核的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
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

       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
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的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
审核的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