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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9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浙江永太”)是
        在原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浙江永太控股
        有限公司(原名临海市永太投资有限公司)、王莺妹、何人宝、刘洪等 25 名自然人
        作为发起人,股本总额为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营业执照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9525000X。2009 年 1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
        属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本总数 876,566,295 股,注册资本为 876,566,295
        元,注册地: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 1 号,总部地址:浙江
        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 1 号。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有机中间
        体制造和销售、农药的销售等。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何人宝、王莺妹夫妇。


二、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 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
              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
              运行。


        3、 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4、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
              的安全、完整。


        5、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
              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的建立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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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子公司各项业务和事项。
        3、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
              领域。
        4、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方面
              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
              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施有
              效的控制。


三、    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情况
        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如下:
(一)    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
        1、 控制环境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层,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形成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并明确了股东大会和股东、董事会
              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
              公司制订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明确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目前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由四名监事组成,
              其中包括二名职工监事。上述制度的建立和人员配备,对优化业务流程、提高
              管理效率和确保公司的财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取得经营、财务信息,以对计划
              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分析结果,对计划作出适当的修订。
              公司已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公司建立的决策机制能较正确地、及时地、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及财务风险,
              重视企业的管理及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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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本公司的形式和性
              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公司内各部门的责任
              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由董事长全面主持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一定的学历和管理经验,各部门权责分明,确保控
              制措施有效执行。公司已设立内审机构,规定了其人员的数量和履行的职责范
              围,保证相关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3)人事政策与实际运作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教育管理、考勤、考核、晋升等人
              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4)管理控制的方法
              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
              算控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


              (5)外部影响
              影响公司的外部控制环境主要是有关监管机构的监督、审查以及国家经济形势
              及行业动态等。公司能适时地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提高控制意识,强化和
              改进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


        2、 会计系统
              公司已按《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
              定的要求制定了适合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制订了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达到以下目的:
              (1)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2)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
              录于恰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要求。
              (3)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4)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公司切实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并已聘用了较充足的会计人员并给予足够
              的资源,使其能完成所承担的职责。


        3、 控制程序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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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电子信
              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
              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
              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
              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
              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
              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
              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时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
              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成果提交记录、销售发
              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
              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
              整。
              (5)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
              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作了较
              为完善的规定。


(二)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估,
        现对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说明如下:
        1、   关于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公司已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
              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
              司已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
              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
              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控制不当之处。


        2、   公司制定了与募集资金相关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
              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没
              有筹措的资金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公司在筹资业务的控制方面没有重
              大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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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落实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供应商的
              选择、评审、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在货款支付方面,详细规定了付
              款办法,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公司在
              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4、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
              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
              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
              损等重大流失。公司在实物资产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5、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成本费用控制系统,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
              作、明确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公司正在逐步完善预算控制制度和财务
              分析体系,及时对比实际业绩和计划目标,并将结果作用于实际工作。但公司
              仍需进一步健全预算控制制度,深化成本费用管理,以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
              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在成本费用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的漏洞。


        6、   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品牌战略、产品开发推广
              策略及渠道规划维护开发策略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等相关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公司在销售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的漏洞。


        7、   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对工程项目的
              预算、决算、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款项必
              须在相关资产已经落实,审批手续齐备下才能支付。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验
              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实际使用部门实施。工程项目中不存在造价管理失控和
              重大舞弊行为。公司已逐步建立健全资本性支出的预算控制制度。公司在固定
              资产管理及工程项目决策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8、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按公司重大投
              资决策的管理制度,相应对外投资的权限集中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没有
              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9、   公司能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序,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
              和条件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
              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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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公司设置了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该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内部审计职
               能,并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管理当局能够采纳内部审计的合理意见,但
               内部审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仍待加强。


四、    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建立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
        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为公司
        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
        保证。对于目前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改进提
        高:
(一)    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包括公司全面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和项目预算管理制度,加
强预算管理工作中公司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对预算基础数据的采集和计划的编制加强管
理,并实行预算责任制考核。


(二)    进一步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完善费用报销控制流程,对已发生的成本费用及时登记
入账,保证成本费用的完整准确核算。重视成本费用指标的分解,及时对比实际业 绩和计
划目标,控制成本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一步完善奖 惩制度,努力
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    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尽可能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保
障公司按经营管理层的决策运营,防止公司资产流失,切实保障股东权益,加强对公司日
常财务监督和指导。


(四)   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协同公司相关部门,及时跟踪和掌握固定资产
       的状况,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


        综上,公司认为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标准,
        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
        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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