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2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
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
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
事4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章正秋
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该分配预案。
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 2021 年年度报告审核的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董事会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
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
度>的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监事章正秋的薪酬方案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其中关联监事章正秋回避表决)
2、关于监事张小华的薪酬方案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其中关联监事张小华回避表决)
3、关于监事黄伟斌的薪酬方案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其中关联监事黄伟斌回避表决)
4、关于监事王丽荣的薪酬方案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其中关联监事王丽荣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薪酬情况请参考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
“第四节之五之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的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
审核的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