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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6-16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2-03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
    合计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7,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13,00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部分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74,000 万元。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
    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
    式,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
    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求,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内蒙古永太”)本金 20,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
    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高新”)本金 32,480 万元的授信
    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最近一期资产    经审议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后
 被担保方
               负债率            额度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可用担保额度

内蒙古永太         84.51%     70,000.00    30,000.00   20,000.00    50,000.00    20,000.00
永太高新          26.82%     80,000.00     7,149.41     32,480.00   39,629.41      40,370.59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
   司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
       西环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白友桥

       注册资本:24,000 万元

       经营范围:农药生产;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
       学品的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与本公司的关系:内蒙古永太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内蒙古永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内蒙古永太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5,538.12                           220,470.30

      负债总额                             220,524.04                           186,322.21

       净资产                               35,014.08                            34,148.09

      营业收入                              15,386.29                            32,771.71
利润总额                                797.23                           8,533.25

净利润                                  832.10                           7,359.85

 注: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

 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被担保人名称: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06 月 30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严永刚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永太高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永太高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永太高新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2,570.36                          90,748.35

负债总额                             38,249.37                          24,335.22

净资产                               84,320.99                          66,413.13
营业收入                             38,809.19                          77,894.40

利润总额                             20,955.59                          49,374.06

净利润                               17,907.86                          42,308.14

 注: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

 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 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方: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

 担保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20,0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债券债务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债务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给付金钱
 义务而应当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其他应付的费用。

 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二)被担保方: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32,48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主合同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
    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主合同生效后,
    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债务人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
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
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永太高新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
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因对子公司部分担保已到期,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162,982.1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27%。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