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09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同意聘任何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金逸中先生、王春华先生、
卫禾耕先生、黄锦峰先生、王梓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陈丽洁女士为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张江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许永斌 柳志强 张伟坤
2022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