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5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
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
14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章正秋先生
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该分配预案。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 2022 年年度报告审核的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
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监事章正秋的薪酬方案
同意 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其中关联监事章正秋回避表决)
2、关于监事张小华的薪酬方案
同意 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其中关联监事张小华回避表决)
3、关于监事戴会彬的薪酬方案
同意 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其中关联监事戴会彬回避表决)
4、关于离任监事王丽荣的薪酬方案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关于离任监事黄伟斌的薪酬方案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薪酬情况请参考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中
“第四节之五之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8
月完成换届选举,2022 年度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采用<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草案)>(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公司就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并申请在伦敦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制定了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
后适用的《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下称“《监事
会议事规则(草案)》”)并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鉴于《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被《境内企业境
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废止,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不再采用《监事会议事规则(草
案)》。本次发行上市后,现行《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仍
继续适用。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的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
审核的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