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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4-26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3-02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将同时举行投资者现场接待日活动。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4:3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
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
16日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1 号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之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7.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11.00                                                             √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议案》              √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伦敦
16.00                                                             √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关于不再采用<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17.00   议事规则(草案)>(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7、12、16 为特别决议,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4、6、7、9、10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
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12 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1 号浙江永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 502 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张江山、王英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
        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之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7.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8.00                                                         √
                          议案》
9.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11.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议
15.00                                                    √
                        案》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
16.00                                                    √
        (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关于不再采用<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00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伦敦证券交易所            √
                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
        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
        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