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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通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1-19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皖通科技
股票代码:002331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中胜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
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
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中胜
上市公司、公司、皖通
                       指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
                            自2018年12月14日披露《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益变动报告书》至今,王中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皖通科
                            技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15 号准则》          指
                            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王中胜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
硕士。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 589 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等三人为一致行
动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三人持有公司股份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
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皖通科技股份外,
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
情况。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中胜因个人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公司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中胜没
有增持皖通科技股票的计划,将会继续减持皖通科技股票,并按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自 2018 年 12 月 14 日披露《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至今,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中胜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1
    月 18 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累 计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63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5216%)。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1月17日            9.09            539,700    0.130952%
   王中胜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1月18日            9.06            100,000    0.024264%
                     合计                 -                -              639,700    0.155216%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减少至 20,606,708 股,
    持股比例由 5.155200%下降为 4.999984%,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种类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人民币
          王中胜                 21,246,408        5.155200%      20,606,708        4.999984%
                      普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限售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持股数        占总股本
                                              拟委托表决
               (股)         比例(%)       权股数(股) 比例(%)        (股)       比例(%)
 王中胜      15,934,806        3.866400       7,418,438        1.800000    4,671,902      1.133584

            根据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与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方银谷”)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4
王中胜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7,418,43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
对应的委托表决权委托给南方银谷行使。该事项尚需取得国家国防科
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批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国防科工局尚未就表决权委托事项作出核准批复。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
公司股份未设置其他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
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




                              5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个月内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皖通科技股票的情
况。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次减持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根据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与南方银谷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
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等三人将其合
计持有的公司 20,606,7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对应的
表决权委托给南方银谷行使。该事项尚需取得国防科工局批准。表决
权委托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南方银谷,公司实际控制人将
变更为周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表决权委托
协议>及控制权拟变更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3)。
    截至本公告日,国防科工局尚未就表决权委托事项作出核准批
复,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
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中胜




                                    签署日期:2019年1月18日




                              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皖水路589号
股票简称             皖通科技                    股票代码             0023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王中胜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册地                 皖水路589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东                                               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持股数量:21,246,408股
                                                 持股比例:5.1552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20,606,708股
                                                 变动数量:639,700股
                                                 变动比例:0.15521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是□ 否√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否√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 否√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10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中胜




                                    签署日期:2019年1月18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