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1-3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皖通科技
股票代码: 002331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一致行动人):梁山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泰欣苑1号楼3门402
权益变动性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一致行动人): 刘含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远大园三区1号楼B1A
权益变动性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3(一致行动人):王亚东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幸福小区7栋
权益变动性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签署日期: 2019年1月29日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
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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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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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梁山、刘含、王亚东
上市公司、公司、皖通科技 指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梁山、刘含与王亚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上述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致行动人成为皖通科技 5%以上股东的行为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15 号准则》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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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梁山基本信息
姓名 梁山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519760601****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泰欣苑1号楼3门402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泰欣苑1号楼3门40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刘含基本信息
姓名 刘含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98119810219****
住所 湖南省沅江市南嘴镇伍家嘴村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远大园三区1号楼B1A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王亚东基本信息
姓名 王亚东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20606199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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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住所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幸福小区7栋
通讯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幸福小区7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看好皖通科技未来发展前景,对上市公司价值及未来发展有
信心,并更加有效地行使股东的监督权,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于2019年1月
2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日后成为皖通科技的一
致行动人,对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作了如下约定:
1、各方同意作为上市公司一致行动股东,就上市公司相关事项采取一致行动;
2、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各方将在上市公司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
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
(1)行使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2)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
(3)依法请求、召集、主持股东大会;
(4)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或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提起诉
讼的权利;
(5)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
(6)保证所提名的董事人选在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
思表示。
3、各方同意,在做出一致行动前将采取事先协商的方式先行统一表决意见,再
根据协商确认的意见行使上述股东权利。
4、各方中任何一方或其委派代表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委托一方或一方
之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共同委
托一名代理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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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
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皖通科技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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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皖通科技未来发展前景,对上市公司
价值及未来发展有信心,并更加有效地行使股东的监督权,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
水平。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十
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或股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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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梁山持有12,001,052股,持有比例2.9119%;刘含持有
9,355,502股,持有比例2.2700%;王亚东持有4,872,867股,持有比例1.1823%。
二、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229,421股,占公司现
有股本412,135,469股的6.3643%。
三、 权益变动详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1月2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自《一致行动协
议》签署日后成为皖通科技的一致行动人,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6.364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梁山持有的11,000,000股已质押。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设
置其他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
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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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梁山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梁山未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刘含
期间 买卖情况 股数(股) 价格区间(元)
2018年10月 买入 815,740 7.53-7.60
2018年11月 买入 3,685,862 7.62-8.21
2018年12月 买入 4,853,900 8.45-9.12
三、王亚东
期间 买卖情况 股数(股) 价格区间(元)
2018年10月 买入 1,338,900 7.36-7.56
2018年10月 卖出 200 7.55
2018年11月 买入 504,683 7.94-8.05
2018年12月 买入 3,029,484 8.3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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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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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一致行动协议》;
(三)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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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梁山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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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刘含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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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3:王亚东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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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在地 号
股票简称 皖通科技 股票代码 002331
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泰欣苑 1
梁山
号楼 3 门 402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远大园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刘含 务人通讯地
区 1 号楼 B1A
址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幸福小区
王亚东
7栋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 无 □
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梁山持有 12,001,052 股,刘含持有 9,355,502 股,王亚东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有 4,872,867 股
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梁山持有比例 2.9119%;刘含持有比例 2.2700%,王亚东持
有比例 1.182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数量: 合计持有股份 26,229,421
比例
变动比例: 合计持股比例 6.364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 否 √
继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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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 不适用 √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不适用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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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1)
梁山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1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2)
刘含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19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3)
王亚东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