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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通科技: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7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皖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具体内
容详见 2016 年 10 月 1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2018 年 8 月 7 日分别召开持有人会
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一年,即存续期展期至 2019 年 10 月 12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
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到期,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的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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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委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东兴金海 27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东兴金海 27 号计划”)。东兴金海 27 号计划主要投资范
围为购买和持有公司股票、固定收益及现金类资产的投资等。
    2、截至 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东兴
金海 27 号计划从二级市场共计买入公司股票 4,616,241 股,成交金
额为 73,268,458 元,成交均价为 15.87 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的 1.32%。股票锁定期自完成股票购买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16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
    3、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总股本 350,327,0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获得现金红利 230,812.05 元(含税),持股数量不变。
    4、2018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事项实施完毕,新增股份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总股本由 350,327,055 股变更为 382,202,512 股。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持股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32%降至 1.21%。
    5、2018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
记事项实施完毕,新增股份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382,202,512 股变更为 388,122,312 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
股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21%降至 1.19%。
    6、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实施完毕,新增股份已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388,122,312 股变更为 412,135,469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由 1.19%降至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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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
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8、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
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的意见及届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东兴金海 27 号计划所持
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即当东兴金海 27 号计划名下的资产全部变现
后,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前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2016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2 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2 个月,经持有人会
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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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
长。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暂不存在转让给个人的安排。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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