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5
月 17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3,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12,135,469 股
减 少 至 412,072,469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412,135,469 元 减 少 至
412,072,469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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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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