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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通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7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罗守生)


          本人作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 2021 年度的工作中,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
  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
  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了解企业运作情况,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致力于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21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事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罗守生     独立董事          21          21          0            0         否

          2021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股东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职务
                            大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罗守生      独立董事             4              4            0            0

          本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股东大会。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充分行使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
  益和股东利益。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投了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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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或者弃权票:
    1、2021 年 2 月 15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的理
由为:周发展先生在前次担任董事长期间,屡次违规,给公司造成严
重经济损失,不宜再任董事长。
    2、2021 年 2 月 18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反对票,
其反对的理由为:鉴于公司经营管理层均作了大范围的更换,又值新
春开工复产之际,公司人心思定思稳,百端待举。既然要召开股东大
会的话,宜尽快召开,使得公司各项工作走上正轨。
    3、2021 年 3 月 15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不同意将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本人已在同时确
认提交的“独董意见”中明确表达;对审议的《关于聘请中介机构的
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本人已在同时确认提交的“独董
意见”中明确表达。
    4、2021 年 3 月 29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股东存在违规增持情形的议
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仅凭一纸连基本要素都不齐备(无
起诉日期,通篇看不出来何时起诉)的所谓《民事起诉状》,就由董
事会来审议股东是否违规增持并据此延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审议
的《关于延期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反对
票,其反对的理由为:仅凭一纸连基本要素都不齐备(无起诉日期,
通篇看不出来何时起诉)的所谓《民事起诉状》,就由董事会来审议
股东是否违规增持并据此延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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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21 年 4 月 4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弃权票,
其弃权的理由为:持有公司 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我不能反对;而本议案提请于 5 月 25 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与提案人提请的 4 月 22 日召开相差一个多月,已完全不是提案
人的提案,又无征得提案人的同意的凭证,我不能赞成,故弃权;对
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的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已在二十二次会议表决
时说明。必须强调的是:4 月 13 日延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与 4 月 7
日准时召开,在议案内容,外部因素等各方面均未发生任何变化,区
别仅在于延期召开违反了《公司法》而已。
    6、2021 年 4 月 28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上会会计师所提的保留事项符合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但尚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故弃权。
    7、2021 年 4 月 29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此次南方银谷提出罢免本人的理由
是: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未经证实的言论,对个
人进行恶意揣测和攻击,违反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忠
实勤勉义务,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而我在此次董事会上对《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反对意见为:周发展先生在前次担任董事长期间,屡屡违规,给公司
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不宜再任董事长。
    至于是否“未经证实的言论”,是否“恶意揣测和攻击”,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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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屡屡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请参见皖通科技董事会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发布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
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以及 2020 年 7 月 9 日公告的《关于
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中均有具体表
述,不再赘言!
    作为公司创业股东聘任的、共事过全部 5 位董事长的独董,我认
为周发展先生不适合再担任公司董事长。不妨看看其上次担任董事长
不到一年时间的几次运作。
    一、2019 年 4 月 8 日周发展当选公司董事长,开始推动一桩收
购案,即由周发展任董事长、法人代表的皖通科技收购由周发展任董
事长、法人代表的广州趣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别
是:深圳市花生金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车鑫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深圳市花生兄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亿融投商业保理(福建)
有限公司和点个车商业保理(福建平潭)有限公司)。并委托会计师
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二年加一期(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1—6 月)的财务审计和价值评估。
    审计标的公司二年加一期的《合并利润表》显示:(单位:元)
      年度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总收入(元)   6,720,644.38         2,565,101.26    -
  净利润(元)     790,052.21           -2,791,633.27   -199.23
    评估结论为:广州趣连“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414.40 万元,评估
价值为 5535.60 万元,增值额为 1121.20 万元,增值率为 25.40%”。
    在拿到审计、评估报告之后,周发展于 8 月 29 日第四届二十三
次董事会正式议题结束董事签字期间,将一份《关于皖通科技拟收购
广州趣连的汇报》文本分发给各位董事审阅。《汇报》明确提出:由
皖通科技以 5535 万元现金收购广州趣连及其控股子公司。由于之前
对审计、评估活动一无所知,面对突如其来的“收购案”,我们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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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阅了《汇报》和二份报告,发现广州趣连仅仅是一家服务于汽车销
售环节的普通公司,其科技含量远低于目前皖通科技几大业务板块的
任何一块。收购该公司对于改善皖通科技资产质量,提升科技发展水
平,增强盈利能力等无所贡献,甚至是包袱。于是我们三位独董(安
大陈结淼教授、科大张瑞稳副教授和我)均表示反对!周发展看我们
态度坚决,如上董事会肯定通不过,便收回文本。
    不过,公司为此支出了 30 万元的审计费和 30 万元的评估费。《审
计报告》为:(DH 审字[2019]0010373 号)。《资产评估报告》为(TX
评报字[2019]第 1056 号)。
    二、至 2019 年,皖通科技已成立 20 年上市近 10 年,在高速公
路、港口航运、城市智能交通、军工电子信息等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市
场形象,打造了诸多优质品牌,拥有稳定的市场份额。周发展任董事
长之后,则拟将业界成名多年的“皖通科技”更名为了无特色的“银
谷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付诸实施,且于 2019 年底取得了合肥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通知书编号略)。
此事因他在 2020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五届二次董事会上被罢免董事长
之职而告停,我们也才因此得知还有企业更名这回事儿。
    三、皖通科技与法智金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签订《基于联盟
链的物联网解决方案》、1 月 13 日签订《运力交易平台开发协议》
两份合同。《解决方案》的第一、二笔款项 560 万元(占公司上年度
净利润的 5.84%)由周发展违规审批后支付给法智金公司。对此公司
公告已有说明,不再赘述。令人难以接受的是:
    1、根据《解决方案》,第二笔款项的支付前提是“乙方提交商
业模式设计方案以及区块链方案后”。直至大半年过去,公司也未见
法智金的任何方案,而该笔 320 万元早在 1 月 19 日就由周发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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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审批人直接审批支付了。审批理由竟然是“公司应于法智金提交
商业模式设计方案以及区块链方案后 5 个工作日支付”。由于这个“错
误”犯得太过明显,迫于各方压力,在过了大半年之后(合同有效期
为一年),法智金才终于传来了《解决方案》。打开“方案”一看,
除了“联盟链”、“物联网”等名词解释外,解决方案全
是”???”、”???”、“???”。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封面
的日期居然是:202 年。
    2、合同竟然约定,即使由于乙方(法智金公司)违约,甲方也
“不得要求退还此前支付的款项”。自己把自己正常主张权利的路堵
死了!
    四、为什么周发展的各种运作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事前大多一无
所知,以致于没有及时受到监督和约束呢?其管理模式是,一方面采
取大事化小,大合同切成小合同(公司公告已有表述)等做法绕过董
事会;另一方面是对公司内部的管理、技术等重要管理岗位采取单线
联系。如上述支付给法智金的 240 万元、320 万元两笔款项,就分别
由公司原董事长助理 A 和原创新研究院院长 B 提出,由周发展直接审
批后支付的。而看看该二人的任职通知(有截图),或可略见一斑(因
二人的任职通知除姓名、职务和任职时间不同之外,其他文字几乎一
样,故仅以 A 为例,原文照录如下):
    关于 A 的人事任命通知
    全体员工:
    经决定,任命 A 为董事长助理,直接向董事长周发展汇报。
    特此通知。
    以上任命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此重要的人事任命,没有任何关于责任权利的表述,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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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的管理、技术岗位主管都是“直接向董事长周发展汇报”,正常
吗?
      我受创业股东之委托,深感肩上责任重大!本着对投资者负责,
对公司负责,对员工负责的初心,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
周发展再次担任董事长投出了反对票,明知会引起不满,但是不违职
业操守,无愧于良心!
      《关于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弃权票,
其弃权的理由为:首先尊重持股 10%以上股东的合法权益。但是同样
是持股 10%以上的股东,同样是提请召开关于罢免的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议案,西藏景源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致函皖通科技,提请于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却在未征得提案人同意的情况下被
延期至 5 月 25 日召开。
      而此次南方银谷于 4 月 26 日致函皖通科技,公司即于当日 23:
29 将 4 月 29 日上午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发至董事邮箱,审议南方银谷
提请于 5 月 17 日召开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如此后发一个月
而先至,作为独立事本人认为有失公充。
      8、2021 年 5 月 10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关于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方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议
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只有监管部门和人民法院有权裁定
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合规,董事会及董事均无权认定。
      9、2021 年 5 月 18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取消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反对票,
其反对的理由为:一是取消理由不成立;二是既然有网络投票,就不
能拿疫情说事;三是违反了《公司法》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
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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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议案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外,2021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其他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 2021 年度
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21 年 1 月 25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股东西藏景源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景源”)提请将《关于选举陈翔炜先
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28 日,对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方银谷”)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李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廖凯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
议案》《关于提请罢免甄峰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
于提请罢免王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
举周发展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周成栋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王夕众为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刘漪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王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等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3、2021 年 1 月 29 日,对股东西藏景源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
易增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1 年 2 月 15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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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21 年 3 月 1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21 年 3 月 15 日,对股东西藏景源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
周发展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周成栋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将《关于提请选举陈翔炜先生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毛志苗先生为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甄峰先生为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21 年 4 月 4 日,对股东西藏景源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周
发展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周成栋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陈翔炜先生为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毛志苗先生为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甄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8、2021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安徽
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安徽皖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9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以及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0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2021 年 4 月 29 日,对股东南方银谷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
罗守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周艳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杨大可为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陈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王莹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
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0、2021 年 5 月 10 日,对股东西藏景源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
易增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王夕众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刘漪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边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王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陈抒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等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股东王亚东和林木顺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周发
展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周成栋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易增辉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王夕众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刘漪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
务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11、2021 年 5 月 12 日,对股东西藏景源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
易增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王夕众


                              10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刘漪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将《关于提请选举边超先生为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王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陈抒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2021 年 5 月 24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3、2021 年 6 月 21 日,对董事长辞职以及股东西藏景源提请将
《关于提请罢免周发展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
提请罢免周成栋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
免易增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王夕
众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将《关于提请选举陈翔炜先
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毛志苗先
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甄峰先生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王辉先生为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陈抒先生为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4、2021 年 7 月 8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5、2021 年 8 月 6 日,对总经理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6、2021 年 8 月 9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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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2021 年 8 月 27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
议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
举孟宪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对《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安徽皖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按时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
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
全体股东;充分利用到公司现场考察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
况和治理情况,并据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信息
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四、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沟通情况
    本人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起沟通
了解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要


                              12
求审计机构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
作的新要求,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确保审
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
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
等相关事项;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以
及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
    六、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审查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进行沟通与交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并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
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评价与总结,对公司聘请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提出建议。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七次会议,审
议内审部门提交的 2020 年度、2021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
内部审计报告,审议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事项,每季度对公
司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形成相关决议。
同时,根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协助内部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涉嫌违反法
律法规和内部规范行为进行核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专项核查报告,审
议聘任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对公司健康运行及内
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实施了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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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
责。提名委员会对股东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翔炜、周发展、周
成栋、王夕众、刘漪、王晟、甄峰、毛志苗、王辉、陈抒进行审核;
审核王夕众、孟宪明、周旋、周文涛、潘大圣、郭敬姐、许晓伟等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经过充分讨论、综合评估和资格审查,提名孟
宪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
责。战略委员会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公司发展现状,对业务发展、
资本运作、内部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专业化建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
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0 年度董监高薪酬进
行核查,认为其符合公司规定;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对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
    七、培训和学习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
安徽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
参加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本人还将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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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4、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况。
   九、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罗守生电子邮箱:lss13605511551@163.com。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守生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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