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32 股票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7 日—2018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 至2018年5月1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宇松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351,693,658股,占公司总股本 916,212,166股的38.3856%。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91,147,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48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2,911,9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52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8,781,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 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51,693,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14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51,693,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14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51,693,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14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51,693,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14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693,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14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693,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 3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14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仙居仙曜贸易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693,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14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497,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26%;反对5,196,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5,951,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92%;反对5,19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 9、审议通过了《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 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46,497,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26%;反对5,196,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5,951,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92%;反对5,19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4 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天先生、方侃先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