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琚制药: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4-25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章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进行。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二)要约方式; 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 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
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
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 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
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 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实际控
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 制人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
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
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 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
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点为:浙江省仙居县仙药路 1 号。 点:公司住所地或公司办公地。会议具体召开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地点由召集人通知。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会的,视为出席。
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
东参加。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
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
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别决议通过: 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 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三)本章程的修改;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四)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的
30%的; 重大资产(累计计算)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五)股权激励计划;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六)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五)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
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 (六)股权激励计划;
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七)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
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
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 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
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
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在审议《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
保护指引》第二十五条所列举的重大事项时安
排网络投票,具体重大事项为:
(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
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
超过百分之二十的;
(二)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不含购买经营性土地和出售商品房)或担保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
之三十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或实物
资产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
境外上市;
(五)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
事项。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
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 职务。
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司董事总数的 1/2。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的方案;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项和奖惩事项; 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
理的工作; 理的工作;
(十六)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和重要会计估 (十六)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和重要会计估计;
计;超过一定标准的,还应报由股东大会决定; 超过一定标准的,还应报由股东大会决定;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
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等事项权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等事项权限
限如下: 如下:
1、董事会对资产处置、对外投资、资产抵 1、董事会对资产处置、对外投资、资产抵
押、贷款的权限为: 押的权限为:
董事会有权决定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 董事会有权决定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
产总额 20%以下(含 20%)的单笔投资,对高于 产总额 20%以下(含 20%)的单笔投资,对高于
前述比例的投资项目均需由董事会审查后报股 前述比例的投资项目均需由董事会审查后报股
东大会批准。 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决定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公司 超过以上权限范围以外的重大事项,董事会
经审计净资产 20%以下(含 20%)的贷款事项; 可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总经理有权决定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公司经审 大会批准。
计净资产 2%以下(含 2%)的贷款事项。
超过以上权限范围以外的重大事项,董事 ……
会可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
股东大会批准。
……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
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 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
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 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 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 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 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
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 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
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上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
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