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琚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4-21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
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和长远发展规划、同时也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
展。 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也适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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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
行审计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五、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
需要作出,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同时,公司已建
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我们认为,公
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
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中应付工程款、设备购置款及材料采购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票据周转,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
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百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百安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正常需求,百安医疗公司生产经
营稳定,具有实际偿债能力,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
约而承担担保责任,该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担保
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 号修改)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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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为百安医疗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签名:
陈康华 张红英 郝云宏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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