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斯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1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名称:罗普斯金 独立意见书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与苏州特罗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经营发
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
和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对上述目标公司进行评估。我们认为,此次评估本着独立、
公正、客观的原则,经过实施资产评估的法定程序,符合本次经济行为对应评估
对象的价值内涵。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作为交易的定价依据,评估机构选聘程序
合法、该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和胜任能力、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合理。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
格体现了公允性,未有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本公司在剥离铭德铝业和铭镌精密资
产后所发生的正常经营业务,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不会构
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
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
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
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名称:罗普斯金 独立意见书
(本页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 鹏 张 雪 芬
201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