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斯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1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名称:罗普斯金 事前认可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
于会前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中关联交易相
关资料,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与苏州特罗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额关联交易行为遵守了公平、公
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政策
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为本次股权出售聘
请了审计机构与资产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充分的
独立性。本次出售股权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定价
公平合理。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改善公司业绩,符合公司于股东的整体利益,
符合公司相关规定,我们对于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提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签署的协议安排,铭德铝业、铭镌精密将成为公
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的与其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均
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名称:罗普斯金 事前认可
(本页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 鹏 张 雪 芬
201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