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罗普: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殷新)2021-04-28
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述职报告
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殷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开始担任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本人 2020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公司
共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时亲自出席了公司审议聘任独立董事相关的股东大会会议。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次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 缺席
会议类型 未亲自出席会
数 席次数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董事会 1 1 0 0 0 否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会议类型 2020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 7 1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本人任期不足一月,任期内未发生应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相
关事项。
三、 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
2020 年 12 月,本人对公司厂区进行了现场参观走访,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做了详尽的沟通,了解公司基本面、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公司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了解公司已发生的重大
事项、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等,充分梳理了公司情况,建立工作基础。
未来本人将持续保持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及时了解和掌握,并关注公司内外部
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述职报告
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相关报道,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
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监
督与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和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深入参与董事会各个环节,审慎发表意见,忠实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 本人联系方式
邮件地址:szkjdyx@sina.com
独立董事:
殷 新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