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斯金: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25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23-014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3 年 0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14 日下午 14:00
(2)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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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 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9 日
8、 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9、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 号
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1.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人
1.01 选举宫长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黎友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莫吕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张骁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2.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人
2.01 选举殷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薛誉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朱雪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3.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人
3.01 选举王安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刘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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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
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 1、2、3 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第 4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须在 2023
年 3 月 10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到 lpskdsh@lpsk.com,并来电
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3、 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 号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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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 号中亿丰罗
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43
(3) 联系电话:0512-65768211
(4) 邮箱:di06@lpsk.com.cn
(5) 联系人:夏金玲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33;投票简称:罗普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例如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例如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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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3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五、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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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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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选举票数)
议案
议案名称 -
编号
累积投票提案 选举票数
1.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等额选举,应选 4 人
1.01 选举宫长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黎友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莫吕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骁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等额选举,应选 3 人
2.01 选举殷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薛誉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朱雪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等额选举,应选 2 人
3.01 选举王安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刘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累积投票提案填写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上述非累积
投票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
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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