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积成”)本次增资有利于有效调 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凝聚力,从而更好地促进青岛积成和公司长 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熊伟、王琨、唐西胜 2016 年 12 月 3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