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和授权有 效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延长前述有效期事项,有利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熊伟、王琨、唐西胜 2017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