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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积成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7-05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
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并听取管理层的说明后,对本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奥通迈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
立意见

    公司为福建奥通迈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通迈胜”)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有助于解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持有奥通迈胜 70%的股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
务风险可控,该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

    二、关于新设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专业从事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运营及智能
充换电设备相关业务,有利于加快推动公司新能源产业相关业务的发展,符合公
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高管严中华先生、王良先生、李文峰先生参与本次投资,有
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严中华先生和王良先生回避了
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
事项。

                                         独立董事:熊伟、王琨、唐西胜

                                                  2017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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