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终止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 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后,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 决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经营情 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独立董事:熊伟、王琨、唐西胜 2018 年 6 月 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