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关于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2018-06-05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8-024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
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于会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议案。本次可
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
2018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行政许可予以受
理。2018年2月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172692号),收到通知书后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
复并发布了公告。
二、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本次可转债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同中介机构等一直
积极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工作。但由于期间市场环境发生变
化,公司现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与中介机构等各方沟通,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
本次可转债发行,并于6月4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
三、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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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可转债具体事宜的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即生
效。
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
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
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
同意,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终止审查通知书后,将及时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
四、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后,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后,不会对公司经营情
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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