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 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所列的风险投资,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提 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 风险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熊伟、王琨、唐西胜 2018 年 12 月 1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