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8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回
购股份。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 393,696,0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共计派发现金
23,621,760 元 , 共 计 转 增 118,108,800 股 , 转 增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为
511,804,8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 2018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分配预案。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薪酬标准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
定的,最终发放额度亦将严格按照经营业绩实际考核情况确定,该薪酬标准和考
核原则,有利于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薪酬议案。
三、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求。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
整,职权责任分配明晰,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各层面、各环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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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活动的执行提
供保证。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况。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五、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8年度的审
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和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
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
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和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公司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奥通迈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3500 万元
的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该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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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
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
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
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熊伟、王琨、唐西胜
2019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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