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 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结合市场情况及对公司发展的信心调整回购价格事宜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熊伟、王琨、唐西胜 2019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