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2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8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
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
事长杨志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满,经公司股东推荐及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
会提名王良先生、严中华先生、姚斌先生、李文峰先生、李德喜先生、于新伟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
审查,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亦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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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满,经提名委员会推荐和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唐
西胜先生、陈关亭先生、翟继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人员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唐西胜先生、陈关亭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翟继光先生承诺将参加
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 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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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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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良先生,男,出生于 1963 年 10 月,中国国籍,电子学硕士。曾任山
东大学教师,济南高新开发区积成电子系统实验所软件部部长、应用软件部部长、
副所长兼总工程师及研发办公室主任,2000 年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
事、总经理。王良先生目前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山东省电子学会副理
事长、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电子信息行业杰出企业家、第十六
届山东省优秀青年企业家,同时担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委会
委员,IEC TC57 WG14 工作组通信成员,全国电力系统控制及其通信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配网工作组成员。
王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0,362,94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
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严中华先生,男,出生于 1966 年 9 月,中国国籍,电子学硕士。曾任山
东大学教师,济南高新开发区积成电子系统实验所副所长、常务副所长兼综合计
划办公室主任,2000 年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兼财务负责人。严中华先生目前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山东省政协常委、
民盟山东省委常委、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曾任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中
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会员,先后获“第二届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第十五
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严中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8,361,12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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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姚斌先生,男,出生于 1968 年 2 月,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工程
师,曾任济南金钟电子衡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副主任、设备动力部长、
董事,2000 年起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姚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91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文峰先生,男,出生于 1967 年 7 月,中国国籍,电子学本科,高级工
程师。曾任山东省公共安全器材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济南高新开
发区积成电子系统实验所厂站技术部工程师、质量管理部部长,2000 年起历任
本公司质管部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文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39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德喜先生,男,出生于 1979 年 7 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经济师,
山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2007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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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参加工作,现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
2007 年 8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职于山东高速集团;2011 年 6 月至今,在山东省
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历任业务助理、业务主管、高级业务主管、高级业务
经理。多次荣获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过
山东省省管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等荣誉。
李德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6、于新伟先生,男,出生于 1971 年 10 月,中国国籍,北京大学 EMBA 工
商管理专业硕士。曾任山东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评估中心科员、山东银星实
业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天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天诚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于新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唐西胜先生,男,出生于 1975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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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研究员。1997 年 6 月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电气
工程专业本科毕业,2006 年 6 月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
业博士毕业。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南京军区通信部工作,任电源技术教官。
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9 月南京军区通信部工作,任电源技术教官。200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0 月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工作,任助理研究员,2009 年 11 月至
2014 年 9 月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工作,任副研究员/研究组长,2014 年至今中
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工作,任研究员/博导。主要致力于电力系统稳定与控制、
电力电子的电网应用技术、分布式电力与储能、微电网和智能电网等方面的研究
与开发。主持了多项国家 863 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
程、国家电网公司等科技项目。在新能源接入下的电力系统稳定与控制、交直流
微电网、储能系统方面具有丰富的理论和技术积累,部分研究成果已经实现产业
化。发表论文 40 余篇,拥有国家发明专利 10 余项,出版译著 2 本,获得省部级
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三等奖 1 项。
唐西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关亭先生,男,出生于 1963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副教授。1985 年 7 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1987 年 7 月中国人民
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6 年 12 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
究生毕业。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8 月,1996 年 12 月至 1998 年 7 月在山东省审
计厅先后任职助理审计师、审计师和高级审计师。1998 年 7 月至今,在清华大
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工作,任职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3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担任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至今担任山东太
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2 月至今担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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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关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翟继光先生,男,出生于 1979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副教授。2001 年 7 月北京大学哲学专业本科毕业,2006 年 7 月北京大学法学专
业博士研究生毕业。2006 年 8 月起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任教,历任
讲师、副教授。2009 年荣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特别奖。2019 年被评为中国
政法大学首届“研究生心目中的优秀导师”。2008 年 6 月起兼任北京方鼎中欧税
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翟继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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