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4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积成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听取管理层的说明
后,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
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唐西胜、陈关亭、翟继光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