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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积成电子: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3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

    三、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14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 188 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出席情况
                                     1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
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159,612,605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1.186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634%(已剔除截止
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 人(合计代表 12 名股东),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9,611,5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1860%,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632%;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1,0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

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8,270,707 股, 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7.477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20%。

    五、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
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9,611,5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9,611,5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9,611,5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
    表决结果:同意 159,611,5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611,5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8,269,667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1,04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611,5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8,269,667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1,04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611,5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8,269,667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1,04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59,611,5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

                                   3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611,5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611,5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8,269,667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1,04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0 股。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611,5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该议案获
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611,5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611,5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611,5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七、备查文件

    1、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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