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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积成电子: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28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4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实施完毕,回购专户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为 7,712,526 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11,804,800 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 7,712,526 股,
即 504,092,2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30 元(含税),共计
派发 15,122,768.22 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
7,712,526 股后的 504,092,2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07                          杨志强
    2        01*****624                           王良
    3        01*****534                          严中华
    4        00*****692                          耿生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2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504,092,274
股*0.03 元/股=15,122,768.22 元人民币。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
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295479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15,122,768.22 元÷511,804,800 股=0.0295479 元/
股,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5479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 188 号

    咨询联系人:姚斌、刘慧娟

    咨询电话:0531-88061716

    传真电话:0531-88061716

    八、备查文件

    1、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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