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3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积成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听取管理层的
说明后,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整体情况进行审计,具备足
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公允地发表审计专业
意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唐西胜、陈关亭、翟继光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