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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积成电子:关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2023-04-26  

                                          关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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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 o. 8, Chao yang men Bei daj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3BJAA21F0019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成电
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24日出具了XYZH/2023BJAA21B0032号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 圳 证券交 易所 上市公 司业 务办理 指南 第 12 号——营业 收入 扣除相关
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3号——营业收入扣除
相关事项》(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积成电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积成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合规性、
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积成电子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积成电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
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
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积成电子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
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上市公司名称: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219,911.19                                                          203,790.3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7.18                                                              49.4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01%                                                               0.02%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
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                            17.18                                                              49.45
                                                                                                                                    包括材料销售、租金等收入                                            括材料销售、租金等收入
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
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7.18                    —                                         49.45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
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19,894.01                   —                                     203,740.89                    —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