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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文传媒:关于与爱奇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01-31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19-003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爱奇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慈文传媒有限公司
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曾于2015年9月签署并公告了《战
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与爱奇
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5-067号),双方在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及
影游联动等领域开展了良好的合作,实现了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近日,双方在原协议的基础上,签订新的《战略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
公司本次与爱奇艺的战略合作,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坚定实施主
打网台联动头部剧、拓展付费模式网生内容、深化推进 IP 泛娱乐开发的发展战略,实
现各产业板块良性互动、协同发展,持续量产头部内容和具有代表性的现象级产品,
打造慈文“品牌+”的泛娱乐运营平台,加快推进向“泛娱乐产业优质运营商” 转型
升级的步伐;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及在文化传媒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以良好
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是双方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签署其他业务合同的
基础。双方具体项目的合作模式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应以本协议第二条“合作内容
及方式”和双方另行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2、本协议对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合作协议的
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近日,双方在原协议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提升双方合作层级,拓展合作领域,
创新合作模式,签订新的《战略合作协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60527705X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一街2号11层1101
    5、法定代表人:耿晓华
    6、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
    7、营业期限:自2007年03月27日至2027年03月26日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文化用品、玩具;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
预防保健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出租
摄影棚;票务代理;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
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
健、含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
批发、零售、网上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
乐娱乐产品、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艺术品、演出剧(节)目、动漫产
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第三项、
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采访)、播出
服务、第四项、网络剧(片)的制作、播出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
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六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
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
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仅限外地分支机构经营);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三)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甲乙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双方的优势互补与合作,拓展
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实现产业运营良性互动,推进国产影视剧高质量发展。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
       1、独家或联合其他平台采购合作:
       对于甲方主投主控之影视项目,甲方同意与乙方在网络媒体播映权进行分发合作,
2019 年,双方计划合作剧集有《紫川》、《弹痕》等 100 集左右。
       2、定制剧的合作:
       双方同意,在 2019~2020 年期间,计划将有《脱骨香》、《不完美的缪斯》等剧集
以定制剧方式进行合作。
       双方将继续积极沟通,构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关于双方在其他层面的合作内
容及方式,待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并以最终合作协议的约定为
准。
       3、拟成立项目联合运营的合资公司:
       在上述业务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共同探讨在各自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拟由
各自指定的主体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以对特定项目进行联合运营,发挥各自优势,
在网络剧、长视频等领域进行更紧密的合作,实现优质剧集的策划、生产和播出。合
资公司生产的视频产品,由乙方定向收购。
       关于合资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并履行各自审批程序后另行签
订相关合作协议。
       (三)合作机制
       1、双方同意,各自建立工作小组,确定工作时间表,加快推进各自的审批程序,
在通过各自内部审批(如需)的前提下,将上述战略合作协议中的相关意向尽快落实
为具体的方案与协议。
    2、双方同意,双方应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
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
    3、各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具体合作事宜。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五年。
    2、合作期满后,如果上述协议相关内容仍未完全完成,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续签
协议或延长合作期限。
    3、任一方认为不适宜继续合作或不适宜继续进行某方面的合作时,分别有权提出
解除本协议或者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请求,并以书面形式提前 30 天通知对方。双方经友
好磋商确定解除或解决方案,并应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协议解除、部分解除或
终止执行,不影响双方已签署的相关具体协议的履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爱奇艺,中国高品质视频娱乐服务提供者,秉承“悦享品质”的品牌口号,积极
推动产品、技术、内容、营销等全方位创新,为用户提供丰富、高清、流畅的专业视
频体验,致力于让人们平等、便捷地获得更多、更好的视频。目前,爱奇艺已成功构
建了包含电商、游戏、电影票等业务在内、连接人与服务的视频商业生态,引领视频
网站商业模式的多元化发展。
    公司本次与爱奇艺的战略合作,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坚定实
施主打网台联动头部剧、拓展付费模式网生内容、深化推进 IP 泛娱乐开发的发展战略,
实现各产业板块良性互动、协同发展,持续量产头部内容和具有代表性的现象级产品,
打造慈文“品牌+”的泛娱乐运营平台,加快推进向“泛娱乐产业优质运营商” 转型
升级的步伐;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及在文化传媒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以良好
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是双方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签署其他业务合同的
基础。双方具体项目的合作模式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应以本协议第二条“合作内容
及方式”和双方另行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2、本协议对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合作协议的
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