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文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30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经充分沟通后,我们发表意
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能勤勉履行
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审计任务;且其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
和操守,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
计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虞群娥、黄振中、杜云波
2019 年 4 月 28 日